肝癌喝中藥可否在中醫院辦理大病醫療
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問題編號為1018688的網友留言咨詢:在中醫院開的那種煎的中藥可否納入大病醫療?現在在毓璜頂醫院辦理的大病醫療,可是大夫給開的全部藥品都不報銷。
煙臺市醫保局對此回復:您好,感謝您對醫保政策的關注,《煙臺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病種管理辦法》規定:門診統籌病種患者在居住地按照就近、方便、自愿的原則,選擇一處門診定點醫療機構日常就醫購藥,并簽訂協議。選定后的定點醫療機構原則上一年內不再變更。門診統籌病患者選定了協議醫療機構后,要遵守雙方醫療協議,日常門診就醫要在協議醫療機構。如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因診療水平所限,需到本地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就醫的,應事先經協議醫療機構備案,就醫結束后,持相關資料到選定的醫療機構代傳報銷。根據您的描述,您可以按照規定將大病定點改為中醫院后就醫購藥,享受報銷待遇。如有疑問,建議您撥打6781767,說明具體情況后進行咨詢。謝謝!
責任編輯:王櫻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