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地下停車位可以安裝新能源轎車充電樁嗎
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問題編號為1048046的網友留言咨詢:本人居住于煙臺市高新區興盛銘仕城4號樓,于2020年8月,購置合格新能源電動轎車,個人車位屬于地下自有車位,是否可以安裝新能源充電樁?小區屬于新建小區,物業是否有義務履行國家發改委及煙臺市政府相關文件要求,配合業主安裝個人車位充電樁。
煙臺市發展改革委對此回復: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充分調動各有關方面積極性,切實解決當前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難題,國家發改委于2016年印發了《關于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發改能源〔2016〕1611號),對居民小區安裝的充電樁的流程及所需材料進行了明確。居民區建設安裝的充電基礎設施的管理流程包括準備材料、用電申請、現場勘察、建設施工、接電確認、運營維護等6個階段。其中,準備材料和現場勘察階段均需物業服務企業積極配合開展。物業服務企業應配合業主或委托的建設單位,及時提供相應圖紙資料,積極配合并協助現場勘查、施工。需占用、挖掘公共道路、場地或改造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的,應先征得業主委員會(社區居委會)同意。 2020年3月,我委牽頭聯合15部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的實施方案》(煙發改能源〔2020〕85號),并印發給各縣市區政府(管委),居民區充電設施規劃建設由規劃、住建部門牽頭,縣市區政府(管委)具體落實。您可參閱以上文件了解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安裝的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