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MALL地上停車場進去停1分鐘也要收3元
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問題編號為1055740的網友留言投訴:根據煙臺市發改委2019年5月17日發布的《關于完善煙臺市市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中規定,保利MALL停車場應該執行前15分鐘免費,1元/半小時的收費標準。現實情況是:1、保利MALL地上停車場入場開始就開始計費,進來1分鐘,出去也要收3元。根本就不執行發改委的收費管理規定,不執行進場15分鐘免費。2、按管理規定,應該是1元/半小時。亂收費,提高至3元/小時。這樣的亂收費現象,是不是該管管了?太離譜了吧。
煙臺市萊山區市場監管局對此回復:網友你好,根據《關于煙臺市市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煙發改價格(2019)235號,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根據停車場的屬性和經營特征,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以下停車場實行政府指導價:1、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2、實施停車收費的城市道路停車泊位;3、醫院、社會福利機構等公益單位配套的停車場;4、機場、車站、碼頭等配套的停車場;5、景區配套的停車場;6、其他應當納入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場。鼓勵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含大中專院校)、群團組織等向社會開放停車場所。除上述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外,其余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由停車場經營者自主確定。根據該規定,你反映的保利MALL地上停車場經營者為煙臺保利商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為市場調節價停車場,收費標準由停車場經營者自主確定。具體價格政策您可咨詢發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