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不繳納住房公積金 被辭退后可以舉報嗎
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問題編號為1084092的網友留言咨詢:單位不繳納住房公積金,被辭退后可以舉報嗎?舉報流程和需要準備的材料是什么?
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此回復:您好!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都必須繳納住房公積金。對于用工單位不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請及時攜帶勞動合同、工資單或身份證等材料向單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進行舉報投訴,管理機構受理后將依法進行調查處理。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執法監察科電話:666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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