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投訴金地物業服務意識淡薄 不解決問題
膠東在線消息 問題編號為1102821的網友留言反映:金地物業服務質量差,服務態度惡劣。對于業主反映的問題,沒有具體的解決措施,只會貼一貼告示通知。小區內違章建筑隨處可見,綠地植被破壞嚴重,金地首府最南端幾乎所有業主都在拉網圈地,物業卻視而不見,收著頂級的物業費,卻做著最差的服務,形式主義思想嚴重。
萊山區住房建設局回復:關于物業服務問題,我局已要求物業企業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服務。
關于違建問題,物業企業已對相關業主勸阻制止并上報城管部門。
根據萊山區委區政府《印發<關于深入開展全區違法建設治理行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擅自占用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綠地或者其他場地的違法建設由街道辦事處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處理。”拆除違建問題建議由所屬街道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處理。
根據《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17號)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物業服務收費及其監督管理活動。本辦法所稱物業服務收費,包括物業公共服務費、機動車停放費和其他服務收費。
第四十一條:建立物業服務收費糾紛調處機制。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對物業服務收費有爭議的,可以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處理。價格主管部門接到申請后,應當及時進行調解處理。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照價格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超出政府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收費標準的;(二)低于服務等級標準提供服務并收費的。收費問題應由價格主管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