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辦理條件
膠東在線消息 問題編號為1103272的網友留言咨詢:您好,請問我單位屬于集體所有制企業,行業是金礦,工種是井下扒裝工,如果井下工作年限符合要求,可不可以辦理特殊提前退休。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此回復:您好,特殊工種退休政策是計劃經濟時期形成的,對所在行業及從事工種有明確界定,行業和工種需要一一對應。其辦理范圍界定為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符合行業和工種條件的職工,對于非國有集體企業職工不在特殊工種提前退休范圍。按特殊工種退休條件辦理退休的職工,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10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9年,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必須在該工作崗位上工作累計滿8年。國有、集體企業的職工從事過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且達到規定年限,此期限內是需要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經本人申請,可以辦理提前退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73號)文件中規定:“對提出辦理提前退休的職工,要按照原始檔案和信息庫備案相結合的原則開展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審批,對職工從事的特殊工種及工作年限等信息,按照原始檔案的記載進行審核。原始檔案記載不清晰、不一致的,必須以企業提供的能證明職工當時從事工種和年限的原始材料為依據進行認定。”對您的具體情況,可由單位勞資攜帶職工本人檔案咨詢參保地人社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