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新農合醫保參保居民報銷標準
膠東在線消息 問題編號為1103654的網友留言咨詢:青島與煙臺的新農合報銷統籌范圍是否一樣?
醫保局對此回復:您好,感謝您對醫保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一)煙臺參保居民住院報銷標準。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參保居民因病住院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在起付標準至最高支付限額以內的,根據醫院等級按以下標準支付:(1)按一檔繳費的,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一級醫院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按83%支付(開展中醫治療的基層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按85%支付,基本藥物按90%支付),在未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醫院住院的按60%支付;二級醫院按58%支付;三級醫院按45%支付。(2)按二檔繳費的,一級醫院按88%支付(基本藥物按90%支付),二級醫院按70%支付,三級醫院按60%支付。(3)住院醫療費用報銷的起付標準:一級醫院300元,二級醫院500元,三級醫院800元;2021年1月1日起,一個醫療年度內,第一次住院治療的起付線標準不變;第二次住院治療的,起付線標準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治療的,起付線標準每次均按100元執行;惡性腫瘤患者,在一個醫療年度內多次因放療、化療、靶向藥物治療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只扣一次起付線。
(二)參保居民普通門診支付標準。參保居民在指定的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就醫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由普通門診統籌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實行限額管理。年最高支付限額一檔繳費為200元,二檔繳費為350元。
(三)參保居民門診慢病支付標準。門診慢性病患者在協議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起付標準300元以上的部分,一檔繳費的甲類門診慢性病按40%比例支付,乙類門診慢性病按35%比例支付;二檔繳費的甲類門診慢性病按60%比例支付,乙類門診慢性病按50%比例支付。慢性腎功能衰竭(腎衰竭期)血液透析費用、腹膜透析費用及器官移植后服用環胞素A的費用,其支付比例再提高10%。職工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市級統籌,青島的醫保政策需咨詢青島的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