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加強芝罘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補充通告如下:
一、2020年1月12日以來,在煙臺或市外與來自湖北省(特別是武漢市)人員有過接觸的人員,應主動到所在社區、居民區進行登記,并配合工作人員做好定期隨訪工作。未發熱的,應進行不少于14天的居家隔離;有發熱、呼吸道感染癥狀的,請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就近到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診治。
二、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各類專業市場延遲開業,恢復時間另行通知。
三、從事外賣、快遞等行業的企業,需加強對從業人員的信息摸排和管理,所有來自湖北、途徑湖北及與湖北人員接觸的員工自行居家隔離至少14天,其他從業人員工作中需佩戴口罩,每日兩次進行體溫檢測。
四、廣大市民應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如發現漏管人員線索,立即向所在街道園區或區疾控中心報告。
各街道園區及區疾控中心應急值班電話

芝罘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