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條件
四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相關職業五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經本職業四級/中級工正規培訓達到規定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相關職業五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3.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經本職業四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含)以上。
5.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三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經本職業三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3.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證書, 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4.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5.具有大專及以上非本專業且非相關專業畢業證書,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6.具有大專及以上非本專業且非相關專業畢業證書,經本職業三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二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二級/技師: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3 年(含)以上,經本職業二級/技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4 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高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1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非本專業且非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3 年(含)以上。
二級評審條件:
通過中國營養學會二級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的考核后,申報參加綜合評審。